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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7.15 新闻来源:印油|光敏印油|SG金属印油|TAT印油|金印华贸易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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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许可证管理的必要性; 防伪行业是从源头确保公共安全、经济秩序、合法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特殊行业,是以技术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领域。对防伪技术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是顺应WTO要求而采取的措施。由于利益驱动,防伪行业内存在部分防伪技术产品不防伪,防伪市场出现散、乱、差的局面,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势在必行。所以说,以防伪技术评审为基础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当前国家实施产品防伪监督管理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施。 (二)申请许可证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2.企业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 3.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具体规范、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 4.有与所生产防伪技术产品相适应的厂房、设备、生产工艺和检测手段; 5.有与所生产防伪技术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管理人员;企业应当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 6.有完整的、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7.有健全、有效的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 8.有效的《防伪技术评审证书》; 9.申请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是独立对外提供防伪技术产品并具有法人资格;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如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三) 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3份; 2.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3.《防伪技术评审证书》(正、副本),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3份; 4.防伪技术或者防伪鉴别技术权属证明,主要有专利保护证明或技术权属使用、转让证明或企业对技术权属法律责任的承诺或担保等; 5.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标准,指具体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和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验收标准; 6.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检验报告或者鉴定证明,指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确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防伪技术产品抽样检验报告; 7.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如安全保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以及在个体的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生产许可证受理 1. 发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合格者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申请企业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 3. 申请书中签署意见并盖章,留存一份备案,并在15个工作日内转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4. 对合格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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